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湖北教育厅部署,现就咸宁2018年春天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1、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咸宁的社会职员,符合《中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湖北〈教师资格条例〉推行细节》、《湖北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规定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条件的职员。具体的认定对象分为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毕业和统考类毕业职员。
2、申请条件
学历及专业需要:
1、申请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职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应当拥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拥有等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职员,可凭毕业证书和有关资料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其它职员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获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中文: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职员的中文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他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职员的中文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具备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身体条件: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体检结论为合格。
3、申报程序
在线报名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职员,须在2018年3月21日至4月3日之间的互联网开放日7:00|24:00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有关资料。
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的申请职员有两种渠道进入申报系统:一是点击网站首页右边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网上申报系统;二是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网上申报系统。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全日制师范类申请职员也有两种渠道进入申报系统:一是点击网站首页右边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网上申报系统;二是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网上申报系统。
进入申报系统后,依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省及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依据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我们的实质状况,选择现场确认点咸宁教育局。
2.依据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
3.申请职员需要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最近免冠jpg格式电子照片,照片格式须符合申报系统中注明的有关需要。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写我们的手机号码或可以联系到申请人的其它电话号码及方法。
4.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申报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情况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名字、身份证号、密码。假如有信息填写错误,申报系统将会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5.请申请人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6.报名结束将来,请点击退出按钮并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别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麻烦。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3月23日4月9日
2.现场确认地址: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职员到咸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市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社会职员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在线查询后打印的带有微信二维码可供验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户籍不在咸宁的机关、事业和国营企业单位员工由工作单位出具在职证明。